为了全面掌握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情况,从今年5月初开始,农业局逐个乡镇对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专题培训及调研,面临的新形势及专业合作社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很值得我们的注意与引起重视。
一、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近二年发展的成效与基本经验
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数量明显增多。全县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个数已从2007年底的8家发展到今年6 月底的111家,注册资金6880万元。
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发展推动力量明显增强。由过去只有农业部门、工商部门推动,开始向财政、发改、农综、供销、畜牧、农机、农技、卫生、质量监督等多部门参与,联合推动。最近评选出七家县级示范社做为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样榜。
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覆盖领域进一步拓展。覆盖面涉及农业种植、热带水果、农产品深加工、农产品运销、农业机械、禽畜饲养、生态旅游等产业。
四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动能力进一步加强。据初步统计,全县合作社联结的农户1013户,带动的农户达到11050户,带动率占全县农户数的23.5%,不少合作社由最初在一个村组成立,逐步向跨村、跨镇发展,也出现了个别合作社跨市县发展。
五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品牌效应初步显现。已注册商标1个,正在筹备注册2个,已通过质量检测认证产品2个,发放生产许可证2项,农产品、产地无公害认证正在努力实施当中。
六是政府财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力度明显加强。两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各项支持资金360多万元,上级财政项目贷款200万元,银行贷款近300万元,有效地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与进步。
七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能人带动效应突出,影响力大。合作社的组织者或是带头人基本上是从事相关产业多年,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和市场营销经验的能人,通过能人牵动解决了单家独户“办不了”,基层组织“统不了”,地方政府“包不了”,龙头企业“做不了”的事情。
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内在联系密切,服务保障到位。大部分合作社内部运行机制比较规范,建立有自己的示范基地,开展技术培训,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努力推进产业发展,千方百计实现产业增效,提高农民增收能力。
二、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1、合作社的运作不够规范,很大部分合作社制度不健全,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不完善,理事会、监事会职责不清,成员权利义务不明,运作管理随意性大,有些合作社的作用在日常的活动中不能体现出来,更不能起到带动的作用。
2、合作社的管理机制薄弱。目前我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制度约束、财务约束、合同约束、利益分配、产品产销、市场对接,风险调节机制等诸多方面还很不健全,不完善,主要表现在合作社与农户的联结关系松散,有产业发展势头却没有规模发展意识,不能形成长期稳定的购销关系,难于开展订单产业。
3、合作社的发展定位出现偏差,发展方向不明确。有些合作社办社目的是为了争取国家优惠政策,得到项目资金等方面的便利,导致出现“空壳社”、“家属社”,空有合作社之名,不谋合作社发展。
4、合作社的产品优势乏力,市场竞争能力有限。第一,合作社是在家庭承包经营体制下成立的,农村的土地以条块分割状态分包给农户,基于当前我县农村土地分散经营的人地关系状况,就很难形成“有形”的适度规模经营产业。第二,农民千百年遗留下的小农经济意识仍然浓厚,采取土地流转方式扩大产业规模不容易让农民接受。第三,全球经济危机背景下返乡农民工增多,也导致土地流转在短期间内难于满足土地拥有者和利用者的意愿。
5、合作社的发展资金严重短缺,后劲无力。目前,我县11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真正有实力发展的仍不多,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合作社,上了项目就马上感到资金短缺的压力。如翰林槟榔专业合作社,研制的槟榔花系列产品,现在已经有了一定的知名度,产品开始供应市场,由于资金不足无法扩大生产规模。
三、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一些建议
二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主要领导多次亲临合作社开展调研,指导合作社开展经营活动,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了很大的发展与进步,但是,还存在需要在发展中努力解决的问题,既有合作社自身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也有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发展环境不相适应的问题,需要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积极应对。
1、提高认识,形成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思想共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有力抓手,各级党委政府要为合作社的发展搭建平台,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责任,落实工作经费,积极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
2、建章立制规范合作社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形式、章程制度和管理模式,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加强规范化管理,健全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推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选好带头人,形成良好的运行机制,提高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自我约束能力和自发展能力。
3、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合作社的健康发展。财务管理是合作社发展的核心和灵魂,与合作社成员利益关系密切,财务管理好坏直接关系到合作社的发展与存亡。要完善成员与合作社的利益分配关系,产权明析,确保成员利益不受伤害,从而激发农民的合作热情,使合作社的发展永远具有强盛的生命力和带动力。
4、要更新理念,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政策扶持的力度。借鉴江浙地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验,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政府农村政策实施的基层执行机构,利用部分政策资源发展壮大合作社,协调有关部门在工商登记、商标注册、财政扶持、税收、信贷支持,人才培训、资源配置等方面确定具体的优惠政策。
5、积极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融资新机制。金融机构要创新工作机制,研究服务方式,尽最大努力方便合作社融资。对一些产业优势较突出,资金需求量大的合作社、银行可派驻客户经理,跟踪资金使用和回收,还可以探讨其他有利于双方利益的融资渠道。
6、积极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全面推进合作社的带动作用。我县合作社的发展还处在初级阶段,近几年内要积极培育一批涵盖各个产业的示范社,通过示范带动,典型引路,不断的借鉴、实践和创新,努力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生产标准化、产品品牌化、企业规模化、经营市场化的方向发展。
作者:陈定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