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管理大变局
本报讯 (记者李晓芬)“对农药批发实行专营特许制度,农药零售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销售源头上加强农药管理。”近日,南方农村报记者从海南省农业厅获悉,继海南豇豆事件后,当地政府严格整顿农药市场,拟通过修订《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称“海南农药规定”),破解农药经营门槛低、门店多、经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监管难等突出问题。
海南从1997年开始全面放开农药经营,允许符合相关条件的农药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农药,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农药经营门槛低、门店过多,海南省农业厅2010年初的摸底调查显示,全省农药店共2342家,平均每个乡镇10多个;二是经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监管难度大,并且经销人员缺乏农药专业知识;三是全省存在一些无照无证、有证无照、有照无证的乡村农药经营点,禁限用高毒农药往往通过这些无证无照的“黑点”进行地下交易。
年初,海南豇豆事件使得农药行业乱象重新浮出水面,引起公众广泛关注。“这一事件也给农药经营者和农户很深刻的教训。”海南省农业厅政策法规处处长莫正群表示,随后海南省各级政府部门严格整顿农药市场,并加速修订“海南农药规定”,以规范农药经营、使用监督管理。《海南农药规定(修订草案)》拟完善农药经营、使用及农产品生产、收购等各个环节规定,对重点环节进行责任追究,延伸到农药残留检测、废弃农药无害化处理等方面。
莫正群说,结合海南多年经验,将探索专营与放开经营相结合的经营体制,农药批发实行专营特许制度,农药零售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严格限定农药经销商的资质。即不允许单位、个人、生产基地等自行携带农药,零售商只能从批发企业批发农药销售;根据各地农业生产状况,全省布局农药农药经营网点,并通过设定资质、条件等门槛来限定农药经营网点数量。“《海南农药规定》修订稿7月正式公布后,还会出台具体实施细则。” |